建筑业营改增要牢记这些数字
编辑: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1-04-06
建筑业纳税人告别了熟悉的营业税,改为缴纳陌生的增值税。税制大转换,税率从3%跃升到11%,那么建筑企业应该重点关注哪些问题?应该采取哪些措施,才能确保税负不发生大的变化?记者采访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和建筑业税收专家,请他们解读政策关键点,为企业备战出谋划策。快和焦作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7个关键词:详解政策核心点
1.税率和征收率:11%和3%
2.纳税地点: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,可申请汇总纳税
3.“跨地”经营:服务发生地预缴,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
4.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:收到预收款的当天
5.清包工: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
6.甲供工程: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
7.过渡政策: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
“试点纳税人应尽快熟悉36号文内容,及时掌握增值税的各项管理规定,妥善进行过渡期间的增值税处理。”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华说。
36号文指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。最近,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《纳税人跨县(市、区)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》。这两个文件构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实施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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